警惕非法集资,守护财富安全-澳门凯发

发布者:澄园书院发布时间:2024-05-31浏览次数:10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取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违法性:“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二是利诱性:“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三是社会性:“向不特定对象吸取资金的行为”。

1、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法:

(1)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承诺高额回报以吸引投资者。

(2)利用境外投资或高新科技开发:假冒或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科技等信息,以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高额预期回报为诱饵,诱骗市民投资。

(3)高价回购收藏品: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品、纪念钞等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并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市民购买。虚假宣传与造势:不法分子可能通过聘请明星代言、在各大媒体发布广告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以骗取公众信任。

(4)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可能会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

(5)其他形式的非法集资:包括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等。

2、识别非法集资的方法包括:

(1)检查融资合法性:确认企业是否取得了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相关金融牌照,或者是否经过金融管理部门的批准。

(2)审查宣传内容:警惕含有“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的宣传,因为这些往往是非法集资的典型特征。

(3)查询企业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工商登记资料等渠道,验证企业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4)关注媒体报道: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以防止不法分子异地重犯。

(5)咨询专业人士:在面对亲朋好友的投资建议时,应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审慎决定。

(6)了解资金去向:正规的投资项目都会明确资金的使用方向,而非法集资往往使资金去向不明。

请记住,任何看似高收益、低风险的投资机会都值得怀疑,特别是当它们承诺不切实际的回报时。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考虑,以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如果发现疑似非法集资的行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或金融监管部门报告。

3、防范非法集资的“三要三不要”原则:

 三要原则:

(1)要理性:面对投资机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被高额回报的承诺所诱惑,要理智分析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风险。

(2)要稳健:在投资前,要仔细核查企业的合法性,包括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营业执照和金融牌照,以及是否经过金融管理部门的批准。同时,要合理评估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和风险承受意愿,避免盲目追求高收益而忽视潜在的风险。

(3)要警惕:对于那些承诺“无风险高收益”的投资项目,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要轻信不明身份的机构或个人的宣传,尤其是那些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的宣传。同时,要警惕那些利用亲情、友情等社会关系进行的诱导投资。

 三不要:

(1)不要侥幸: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能够成为幸运儿,避免因为贪图小便宜而陷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2)不要冒险:不要因为追求高收益而冒险投资,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投资需谨慎,不可盲目跟风。

(3)不要盲目:不要盲目跟随他人投资,尤其是在没有充分了解投资项目的情况下,不要因为别人的推荐或宣传而轻易投资。

通过遵循“三要三不要”的原则,可以有效地防范非法集资的风险,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同时,如果发现有非法集资的嫌疑,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共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



文字 | 学生会生活部 黄奕棋

图片 | 澄园书院

排版 | 团委新媒体部 廖卿

审核老师 | 华诗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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